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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赴澳学生报名参加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国内硕士学位研究
2018-09-07 09:58  

2018年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与推免工作的同步有效有序进行,我院将于9月13日集中受理赴澳学生报名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相关要求发布如下:
1.符合辽宁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条件的赴澳学生如有意报名,请于9月13日中午12:00点以前通过电话方式向学院提出申请,报名同学需提供维大官方成绩证明及无不及格记录证明。学院将对学生相关申请进行集中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2.学院拟于9月13日对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同学请在公示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方式向学院相关教师进行反映。
 
附件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条件请阅读辽宁大学《关于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2:推免资格报名电话: 024-62602320(苗琳老师)
公示监督电话:   024-62602050(李彦红副书记)
                 024-62602060(马爽副院长)
    咨询电话:       024-62602070(王琳老师、王忠宝老师)
亚澳商学院
2017年9月12日
附件1
 
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和教育部推免相关文件要求和辽宁省招考办有关通知精神,按照《辽宁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推免生的学业要求
以《辽宁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为依据,严肃、认真地做好本次推荐工作:
1、完成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前三个学年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且课程考试不及格记录次数累计不超过两次。
2、外语水平要求:四级教学层次的英语语种学生,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分以上(含550分),或者六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并且成绩良好;四级教学层次的小语种学生,要求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六级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艺术类学生大学外语A级考试成绩85分以上(含85分),或者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3、在本专业成绩排序为前20%(国家经济学人才培养基地要求为基地班人数的前65%),排名按照平均学分值计。
二、名额分配及要求
按照进一步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实际,进一步优化学校推免名额分配机制,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学校当年获得的推荐名额分配到各院系。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本学院获得的名额数报送推荐学生,禁止报送的推荐学生数多于获得名额数。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生专业排名顺序进行推荐(仅指课业成绩排名,按平均学分值计),禁止放弃排名靠前学生而推荐排名在后学生,如排名靠前学生自愿放弃推荐名额,学院可依次向后递补推荐学生,但排名不变,并需要有放弃名额学生的本人书面说明,学院在报送推荐学生材料时,须将该说明一并报送。在推免过程中,要对推荐学生全面衡量,坚持德智体的全面发展。
3、特殊创新人才免试生名额单列,按照《辽宁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特殊创新人才免试生”推荐条件》,由各学院按学校规定的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参加由学校创新创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评选。
三、 本次推荐工作的具体程序
1、    学校成立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2、    各学院由院长(主任)牵头,由院长(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推荐小组,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3、    9月11日,教务处将推荐名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学院。
4、    9月11日—9月20日,各学院进行2014级学生排名、审核、推荐工作,并在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后,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推荐学生姓名、总平均学分值、本专业排名。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各学院须将初步确定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初审。教务处在接到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后,于9月11日开始对学生申请接收学校的相关材料进行集中审核。详见附件3。
5、    教务处按照各院系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本人条件不符合本办法条件规定者,取消其推荐资格。
6、    各院系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推荐学生数不足本单位获得的推荐名额时,必须将剩余名额返回教务处,不得随意支配。剩余的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剂。
7、    学校在推荐阶段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8、    学生在规定时间按所报考学校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注册、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收复试确认以及待录取确认等环节。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9、    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四、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
按照教育部相关通知和接收学校的意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名额详见附件1。各学院在报送推荐学生名单时需单独报送并注明。
五、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的具体事宜详见学校团委的相关通知。
六、 其他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相关文件要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学生)在校期间服兵役并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单列,其具体申请及审核程序另行发布。
七、 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全校推免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受理举报与投诉,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教  务  处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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