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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澳商学院2021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公示

作者: 日期: 2020-09-24 浏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 号)和教育部推免相关文件要求和辽宁省招考办有关通知精神,按照《辽宁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我校从即日起开展 2021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经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院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 2017 级学生(共 51 人)名单公布如下:

专业 姓名
会计学 宁滢萱
会计学 王拓
会计学 王瑞
会计学 陈嘉明
会计学 王雪楠
会计学 高琳
会计学 李翊嘉
会计学 王妍琳
会计学 么凯乐
会计学 冯昊
会计学 隋汝佳
会计学 吕晓晴
会计学 栾茜
会计学 刘诗童
会计学 程宇航
会计学 王迦南
会计学 田赞禄
会计学 杜畅达
会计学 盖禹竹
会计学 邵薷萱
会计学 汪子群
会计学 姜琪
专业 姓名
金融学 贾雨桐
金融学 马宇航
金融学 刘舒婷
金融学 刘佳昊
金融学 杨东翰
金融学 胡津源
金融学 牛芝淇
金融学 朱奕昕
金融学 赵金滢
金融学 王思祺
金融学 朱智博
金融学 刘馨煜
金融学 徐安
金融学 王菁晶
金融学 赵萌
金融学 韩蕊
金融学 任雪宁
金融学 郭雅源
金融学 赵舒悦
金融学 陶怡然
金融学 孙唯众
金融学 张泽
专业 姓名
国际商务 胡艺凡
国际商务 张智茹
国际商务 尚诗镜
国际商务 明星
国际商务 王思琪
国际商务 蒋智强
国际商务 栾依萌

各专业分配保研名额如下:会计学专业 22 人;国际商务专业 7 人;金融学专业 22 人。说明 1】获得推免资格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同学,如在被录取条件下再申请国外大学研究生或考取其他国内院校研究生,学院将不再出具成绩单等相关证明。

说明 2】2017 级在维大学习的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若提出参与成绩排名,可能会导致上述排名发生变化。

说明 3】如对以上同学的成绩排名及推免资格有疑义,请于 10月 12 日 17 时之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组 长:霍春辉 院 长 联系电话:62602072

副组长: 高 亮 总支书记/副教授 联系电话:62602060

组 员:马 爽 副院长/教授 联系电话:62602320

杨志鹏 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 联系电话:62602070

马亚莉 副院长/副教授 联系电话:62602070

冯 力 院长助理/讲师 联系电话:60602020

亚澳商学院

2020 年 9 月 24 日

附件 1辽宁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见亚澳官网或到办公室查看)

2、关于做好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 号)和教育部推免相关文件要求和辽宁省招考办有关通知精神,按照《辽宁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我校从即日起开展 2021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考核学生思想道德品质

为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要求各学院认真组织对拟推荐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并在推免名单中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予以标注。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实行推免资格票否决制。请各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 考查。

二、以《辽宁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为依据,严肃、认真地做好本次推荐工作:

1、完成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前三个学年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且课程考试不及格记录次数累计不超过两次。

2、外语水平要求:四级教学层次的英语语种学生,要求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550 分以上(含 550 分),或者六级成绩 425 分以上(含 425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并且成绩良好;四级教学层次的小语种学生,要求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含 70 分),或者六级成绩 60 分以上(含 60 分);艺术类学生大学外语 A 级考试成绩 85 分以上(含 85 分),或者四级成绩 425 分以上(含 425 分)。

3、在本专业成绩排序为前 20%(国家经济学人才培养基地要求为基地班人数的前 65%),排名按照平均学分值计。

三、名额分配及要求

按照进步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实际,进步优化学校推免名额分配机制,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学校当年获得的推荐名额分配到各院系。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1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本学院获得的名额数报送推荐学生,禁止报送的推荐学生数多于获得名额数。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生专业排名顺序进行推荐(仅指课业成绩排名,按平均学分值计),禁止放弃排名靠前学生而推荐排名在后学生,如排名靠学生自愿放弃推荐名额,学院可依次向后递补推荐学生,但排名不变,并需要有放弃名额学生的本人书面说明,学院在报送推荐学生材料时,须将该说明并报送。在推免过程中,要保证程序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推荐学生全面衡量,坚持德智体的全面发展。

四、本次推荐工作的具体程序

1、学校成立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各学院由院长牵头,由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推荐小组,共同完成此项工作。各学院将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9 月 21 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学院。

4、9 月 21 日9 月 30 日,各学院组织进行 2017 级学生排名审核推荐工作,并在确定推荐名单后,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被推荐学生姓、总平均学分值本专业排名。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同时,将确定推荐名单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9 月 23 日 11:00 前)

5、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后,于9 月 23 日下午开始对学生申请接收学校的相关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学生本人条件不符合学校遴选办法条件规定者,取消其推荐资格。

6、各学院符合学校遴选办法要求的推荐学生数少于本单位获得的推荐名额时,必须将剩余名额返回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不得随意支配。剩余的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剂。

7、学校在推荐阶段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8、学生在规定时间按所报考学校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注册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收复试确认以及待录取确认等环节。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9、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五、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的具体事宜详见学校团委的相关通知。

六、特殊学术专长及创新人才免试生推免

特殊学术专长及创新人才免试生推荐工作按照《辽宁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特殊创新人才免试生推荐条件》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开展,具体事宜详见创新创业学院的相关通知。

七、高水平运动员推免

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的具体事宜详见体育教研部的相关通知。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

退役大学生士兵推免的具体事宜详见学校人民武装部的相关通知。

、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全校推免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受理举报与投诉,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5 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回避及报备制度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因此,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资格排查,对于涉及此类情况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报备并回避,对相关学生要详细报备相关情况,并重点审查学生资格,排查是否存在任何舞弊情况。对于不按照要求报备和回避的工作人员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教 务 处
2020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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