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
自评信息网上公示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评估试点将进入我院自评信息公示阶段,为做好我院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自评信息网上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公示工作),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试点工作自评信息网上公示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5号)精神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试点工作自评信息网上公示的通知》(2011年2月9日)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制定应急预案
在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公示工作要求和省教育厅批复的“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自评信息与审批信息比对反馈单”,制定公示工作应急预案。
二、完善信息公示平台
我院公示公告拟定近期发布,具体时间待商请学校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后,即刻发布并上报教育厅。公示平台按照省教育厅建议的方式进行搭建:我院门户网站首页为http://www.aabclnu.com/。该网页建有专门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专栏;并在得到教育厅通知后即刻链接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公示信息平台相关机构和项目页面。
三、进行公示平台测试
我院计划在公示开始前两个工作日由亚澳商学院评估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系统测试,确保公示链接的有效性。
四、指定专人答疑
在公示期间,我院评估领导小组指定副院长郭舒作为专门负责人和联系人,对被质疑的问题进行说明并负责对外解答。同时学院评估领导小组将密切配合教育厅做好公示过程的监控工作。郭舒副院长的办公电话024-62602060,信箱lusguo@yahoo.cn。
五、与维多利亚大学及时沟通公示工作有关情况
针对公示工作的进展和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时与合作方维多利亚大学沟通信息,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